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调研组到生态环境部调研
2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调研组到生态环境部,就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座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主持座谈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座谈会并汇报工作。
沈跃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绿色发展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污染防治力度空前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基础脆弱、欠账很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沈跃跃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依法治污、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紧扣法律开展执法检查,把法律宣传、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对照法律条文逐条逐项检查。连续四年开展8部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5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亲自带队赴地方实地检查,持续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再次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就是要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充分总结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聚焦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依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孙金龙在汇报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和监督,特别是2014年审议通过新环境保护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基础性、全局性法治保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普及,完善环境保护法配套法规、标准、规划,推动环境保护法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部将全力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法有力执行、有效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窦树华、程立峰,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金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王毅,及全国人大代表田春艳、朱立锋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李金祥出席座谈会并汇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叶民,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出席座谈会。
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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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王亚京
编辑:张伟